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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柱兵先生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签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证明文件经验证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出席会议。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前 15分钟内向证券事务部出示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统筹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述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应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大会开始后,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见证律师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在指定会议登记时间进行现场参会登记或未在会议召开当日准时办理签到手续的,将不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二、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股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孚电池”)股东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睿联”)持有的南孚电池的1.453%股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电器”)拟受让该股权,交易价格为 23,755.2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作为南孚电池的控股股东拟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大丰电器和宁波睿联为公司关联方,亚锦科技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2023年 8月 17日,大丰电器与宁波睿联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大丰电器同意依法将其持有安孚科技5,6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让给宁波睿联。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股份尚未交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认定,宁波睿联为公司关联方。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平工业园区夏道镇天祥路14号科技创新产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8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IM电竞 IM电竞网址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孚电池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生产及销售各类电池、电器具、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及电 工产品、光电产品、家居护理用品、个人护理等用品。(依法须IM电竞 IM电竞网址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亚锦科技持有其 82.18%的股权,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2.34%的股权,宁波海曙中基企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 3.35%的 股权,宁波睿联新杉骐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45% 的股权,宁波洪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0.67%的股 权。
本次拟转让南孚电池 1.453%股权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237,552,000.00元,对应南孚电池估值为 163.49亿元。
1.1 甲方将其持有的南孚电池的1.45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约人民币482.04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1甲乙双方均保证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2.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开展和完成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其向另一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材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2.3甲方承诺,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争议,并免受第三者追索;除本协议约定或协议双方另行约定外,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协商或签署任何与标的股权的转让、托管、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设定等事宜有关的文件,亦不得开展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冲突的任何行为。
2.4甲乙双方一致承诺,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的转让,以南孚电池其他股东均合法有效放弃其优先购买权且南孚电池已履行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内部决策流程为前提条件。
3.1甲乙双方确认标的股权的转让总价款为 237,55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柒佰伍拾伍万贰仟元整,以下简称“转让总价款”)。
3.2乙方应于标的股权完成登记至乙方名下的全部手续后的 6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清转让总价款。
4.1一方怠于配合,而致使另一方义务难以履行的,怠于配合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1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若确协商不成的,则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次交易对应的南孚电池估值(163.49亿元)是公司前期收购亚锦科技 51%股权对应的南孚电池全部股东权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的 165.09%。(相关评估报告详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 293号评估报告》,南孚电池全部股东权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 99.03亿元)。
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经营实际,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事项。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改变公司对南孚电池的控股比例,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及南孚电池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IM电竞 IM电竞平台IM电竞 IM电竞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