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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以其持有的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泰公司”)100%的股权,按照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股权价值评估结果,作价1,589.26万元抵偿对杜凡丁、周德贤应付的股权转让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用合计约为3812.6万元。
本次以资抵债股权过户完成后,中安消对杜凡丁、周德贤的剩余债务,杜凡丁、周德贤不可撤销地同意全部免除。
杜凡丁、周德贤因与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因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诉讼分别做出了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判决判令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应分别向杜凡丁、周德贤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973万元、1,291.57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律师费用。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杜凡丁、周德贤与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春漫社区迅图国际研发中心6栋13层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灯具的销售及安装;防雷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信息系统维护;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企业形象设计;会议服务;影视策划;通信设备系统的租赁与销售;安检设备的租赁与销售;无人机的租赁与销售(须经相关公安行政主管批准后方可开展具体生产经营);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办公设备的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除外)(不得在经开区内从事本区产业政策中限制类与禁止类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与评估对象所对应的评估范围为转让股权之目的所涉及的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
根据深圳普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3年7月6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普评字(2023)第A001号)】,经评估专业人员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等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021.07万元,评估价值为3,916.51万元,减值额为104.56万元,减值率为2.60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328.89万元,评估价值为2,327.25万元,减值额为1.64万元,减值率为0.07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92.18万元,评估价值为1,589.26万元,评估减值102.92万元,减值率6.08 %。
注:2023年1-5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2022年度财务数据摘自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杜凡丁、周德贤与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中安消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飞利泰公司100%股权过户至杜凡丁、周德贤名下。在完成过户后,各方在《股权收购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2021)沪0115民初106895号、(2023)沪01民终5022号案件,以及(2021)沪0115民初114553号、(2023)沪01民终4491号案件项下所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结束,不存在任何争议。若存在任何现存的或潜在的争议,则各方不可撤销地确认自愿全部放弃、不再主张。
本次以资抵债事项属于公司落实董事会“关停并转,做优做强”,实现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的具体举措之一,此事项有序推进有助于解决公司相关股权收购的债务支付遗留问题,彻底消除相应的违约风险同时通过及时止损,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便于公司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做优做强现有主营业务。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抵债资产经相关评估机构评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昆明飞利泰原股东签署抵债协议,以昆明飞利泰100%股权抵偿公司剩余尚欠昆明飞利泰原股东对应的股权转让款,根据相关协议该项交易预计以抵债金额和公司账面净资产的差额确认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本次以资抵债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以资抵债过股权过户完成后,中安消对杜凡丁、周德贤的剩余债务,杜凡丁、周德贤不可撤销地同意全部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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