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
- 13716341019
- 电话:
- 13716341019
- 邮箱:
- adminIM@youweb.com
- 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路12号15幢14号平房
- 五金交电维修公司黄页
- 第三节 五金、交电、化工
- 粤筑:冷库建造行业的领军者14年铸就专业品牌
- 简易冷库建造方法
陕西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发展很快。1953年全省仅有6家小厂生产10余个品种市场销售的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基本上是沿海城市的产品,到1977年全省已能生产439个品种。1985年五交化系统收购省内产品总额15311万元,占进货总额的21.5%,1989年增加到32411万元,占进货总额的38%,比1985年增长112%。五交化商品价格在1985年前较长时期内基本稳定,1985年批发价格水平,比1953年下降10.96%,比1957年上升5.5%。此后,价格有所上升,1988年上升16%左右。1989年上升幅度略回落为12%左右。
1956年由19家私营五金厂、店合并组建公私合营西安五金厂,1960年投产,1963年已能生产8—18号六个规格的铁丝,产量2778吨。1966年商业收购5617吨,占全省总销量的75% 左右,基本上能满足省内需要。1966年改按产地作价,西安市场每公斤(下同)14号热搪铁丝(代表规格,下同)批发价由1.26元调为1.18元,厂价由1.071元调为1.00元,商业进销差15.3%。
1980年线材原辅材料价格调高,商业部通知相应调高厂、销价格。西安厂价由1.00元调为1.057元,批发价由1.18元调为1.24元。1984年扩大企业自主权,统配厂线%,商业部通知铁丝销售价格可在15%以内上浮。1985年为衔接价格,西安批发价调为1.43元,厂价调为1.19元,商业进销差为16.8%。同时计划内平价线材缺口较大进口线材实行临时销价,致铁丝在市场上出现了浮动价和议价。
1985年以后,计划内原材料逐年减少,市场调节部分相应扩大,为平抑价格,有关主管部门根据生产成本,结合省外价格水平,拟定商业环节按2:1的平、议价比例实行综合价格,产地综合批发价1.79元。1989年11月,进口盘元改为代理作价,棉花打包用铁丝,实行一次性加收原材料差价,加收差价后14号热搪铁丝每吨2496元,14号电镀铁丝2444元。
70年代前市场所需玛钢管件全由省外调入。1972年新汉玛钢厂(汉中)建成投产,执行试销价格。1975年品种规格增加,成本下降,经省计委同意,西安、汉中市场与上海产品执行同价,2厘米黑三通标准品每只(下同),批发价1.63元,出厂价1.467元,进销差10%。1979年,出厂价调为1.353元,进销差17%。1981年汉中批发价调低为1.50元,降低8%。
1986年议价原材料增加,省有关部门通知出厂价格上调3~5%,汉中批发价由1.50元调为1.55元。并适当调整部分地差经营费率。1988年7月,厂价分别上浮10~15%,汉中批发价由1.55元调为1.71元。销价由“倒扣”改为“顺加”,并拟定了二、三级市场的综合加价率。
1989年7月,原材料全部靠计划外采购,省物价局批准出厂价格在1988年的基础上适当上浮,10~25毫米上浮25%,30~50毫米上浮45%,60~100毫米上浮65%。销价按作价办法计算。
陕西市场自行车货源,一直以省外为主,零售价格一直保持稳定。“困难时期”实行高价,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1962年4月9日到1964年12月高价列下表。
┏━━━━━━━━━━━━━━┳━━━━┳━━━━━━━━━━━━━━━━━━━━━━━┓ ┃ ┃ ┃ 高 价 零 售 ┃ ┃ ┃ ┣━━━━━━━┳━━━━━━━┳━━━━━━━┫ ┃ ┃ 西 安 ┃ ┃ 全省 ┃ 西安 ┃ ┃ 规 格 牌 号 ┃ ┃ 全省 ┃ ┃ ┃ ┃ ┃ 平 价 ┃ ┃ 1962年三 ┃ 1963年两 ┃ ┃ ┃ ┃ 高价初期 ┃ ┃ ┃ ┃ ┃ ┃ ┃ 次降低后 ┃ 次降低后 ┃ ┣━━━━━━━━━━━━━━╋━━━━╋━━━━━━━╋━━━━━━━╋━━━━━━━┫ ┃飞鸽牌710mm 标定男式 ┃164.0 ┃560 ┃300 ┃200 ┃ ┃永久牌710mm 型标定男式 ┃161.5 ┃650 ┃270 ┃190 ┃ ┃凤凰牌710mm 载重车、载重胎 ┃ ┃650 ┃262 ┃190 ┃ ┃双喜牌710mm 男式 ┃ ┃550 ┃225 ┃158 ┃ ┃飞鸽牌710mm62型 ┃147.8 ┃ ┃325 ┃220 ┃ ┗━━━━━━━━━━━━━━┻━━━━┻━━━━━━━┻━━━━━━━┻━━━━━━━┛
60年代后期,西安自行车厂建成,先后生产雄鹰、延河、鸳鸯牌普通、轻便和加重自行车。1971年西安市计委批复710毫米标定延河牌男车,临时出厂价130元批发价118元,商业进销倒差10%。1973年到1975年3季度由工厂自销。商业包销后暂定ZA41型加重车出厂价130元,批发价124元,进销倒差4.8%。1978年省计委暂定延河牌加重车厂价为124元。1983年省物价局批复的正式价格为延河牌41型加重车厂价由125元降为114元,鸳鸯牌ZA42—1型加重车出厂价118元,批发价128元,商业进销差8%。
1986年自行车价格放开,由企业定价。省商业厅、物价局通知改革作价办法,规定在保持原进销差率的前提下,批发价、供应价以实际进货价(或出厂价)为基础,顺加综合加价率(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利润)制定。省外调入的市场批发价,关中、陕南、陕北分别加13.5%、14%和14.5%;零售价分别加8%、8.5%和9%地产品批发价加10%,零售价产地市场对二、三级站、店分别加3.5%和5.5%。1987年为控制价格水平上涨,省物价局将自行车列为提价申报品种,1988年价格上涨幅度大。1989年市场疲软,以让利、优惠、酬宾等多种形式扩大销售,价格自行下浮。
1985年起,西安自行车厂与上海自行车厂协作生产永久牌51型加重自行车,1987年投产,其价格(元/辆)变化如下:
宝鸡灯泡厂是全国生产灯泡的主要厂家之一。1958年建厂,1960年下半年投产。生产“秦”牌民用、军工等4个品类300余个规格品,1966年产量占商业购进的84%。1970年后西安、铜川、汉中、渭南等地灯泡厂先后建成投产,但产量较小。到1979年地产陕西灯泡收购突破200万只,进入80年代,收购达2370万只至3009万只,销售1954万只至2936万只。1984年地产收购和销售创历史最好水平。
1960年前,市场销售的普通灯泡主要从上海等地调入。从1955年到1960年省管西安市场标准品15~40瓦沪产人民牌(甲级品)灯泡价格每只(下同)批发0.35元零售0.40元。1961年2月执行新地区综合差率,西安批发调为0.37元。 为了有利于本省灯泡生产的发展,省物委、商业厅于1961年7月将标准品价格改按“宝光”牌15~40瓦(二级品)安排,西安批发价0.50元,宝鸡0.51元。1963年6月宝鸡市改按产地作价,批发调为0.50元。同时将上海产甲级品调为0.53元。同年9月,省物委、商业厅调整地产品价格,宝鸡灯泡出厂价由0.46元降为0.37元,西安、宝鸡批发价降为0.42元。1967年4月,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再次降低为0.293元、0.325元和0.38元。
1988年4月,因原材料提价,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将地产15~40瓦普通灯泡厂价调为0.339元,产地批发价调为0.385元,零售价调为0.45元。并对二级和三级市场的地差经营费率分别调为1.5%和1%。1989年5月,又调整了60瓦以上普通灯泡的价格。15~40瓦代表品价格,经国务院批准,厂价调为0.46元,产地批发价调为0.529元,零售价调为0.61元。
地产半导体收音机的厂家有延安延河无线年迁厂并入宝鸡无线电厂)、西安无线电厂、宝鸡烽火机械厂,生产规模不大。市场销售主要靠省外调入。1966年为缩小城乡差别,全省分四片订价。1970年后实行全省统一零售价,取消批发价。
1967~1978年省计委、商业局等曾先后管理制定本省产品价格。延安产延河牌3B1机每只(下同)厂价45元,零售46元;J502两波段机厂价30元,零售33元。西安产华山牌X601袖珍式机厂价23.14元,零售26元。延河牌JD701厂价22.25元,零售25元。延河牌710厂价26.3元,零售28.50元。1980年省物价局制订宝鸡产金丝猴牌791型机,厂、销价格分别为23元与25.5元。
1970~1982年间,根据国家规IM电竞定和市场情况,先后5次降低销售价格。1970年平均降低21.24%,1975年平均降低15.4%,1976年和1978年对部分质次价高和库存积压品削价处理,1982年又降价10%左右。降后统一零售价为延河牌7107型机22.8元,7108型机23.5元,金丝猴牌791型机20元。1985年价格放开,价格趋降。
硫磺块主要产于澄城及蒲城、铜川、平利、白河、府谷等地。1960年收购4685吨,销售2388吨,出口2000吨,为历史最高水平。进入80年代,购销数量稳定在千吨水平,省外调入趋增。由于市场销售多变,价格也变动频繁。1954年澄城、蒲城矿区收购价每吨(下同)440元,西安批发价550元。1955年为使销售得到合理利润,省商业厅将西安批发价调整到680元。1961年7月,为有利于生产,省人委决定,将澄城出厂价调整为470元,白河、平利、镇安、柞水等其它产地收购价调为580元。省管市场和产地市场批发价平均调高7.11%,其中西安批发价由655元调为715元。1965年由于销路不畅,收购价下调为350元。1970年6月,由于价低影响生产发展,省计委将澄城收购价调到410元。渭南、西安供应价分别调到478元和510元。
为了促进生产,1973年1月省计委、商业厅参照全国主要产地价格水平,将澄城收购价调为440元。渭南、铜川市场供应价调为510元与西安同价。1979年1月省计委、商业厅根据多地生产价格不统一的情况,将澄城、蒲城、铜川、平利、府谷等产地收购价统一提到500元,渭南、西安市场供应分别提高到650元和690元。
1986年后,产销直接挂钩,工业自销增加,商业收购减少,澄城矿由1985年550元,提高到1989年1150元。销价1500元。
生产的主要厂家是西安、兴平两个油漆厂,年产1.5万吨左右,基本满足陕西市场的需求。
1954年工商议定的油漆包销收购价格较高。随着生产的发展,成本逐步下降,从1956年到1965年价格逐步调低。1956年对68种主要油漆厂价平均降低13%,西安批发价平均降低6.8%商业进销差价8%。1958年5月,省管45种主要油漆厂价又平均调低8.62%,西安63个主要品种批发价平均调低3.03%,商业进销差14.6%。此后为了适应产销变化,相继又于1966年4月和1977年5月两次对各类油漆品种价格进行了调整。
1979年以后,桐油、松脂等原料价格提高,生产成本上升,工厂发生亏损。为此,省物价局等部门对油脂漆类、天然树脂漆类的厂、销价格先后进行了三次调整。1983年西安102种油漆出厂价和供应价调整后,较1979年分别调高36.3%和41.4%。此后,1986年4月和1987年6月又对15类334个品种的厂、销价格作了调高。随着改革的深化1988年3月允许11类油漆的厂、销价格上、下浮动15%;1989年4月又将浮动幅度扩大为20%。
┏━━━━━━━┳━━━━━┳━━━━━┳━━━━━┳━━━━━┳━━━━━┳━━━━━┓ ┃ 品 名 ┃ 规 格 ┃ 1957年 ┃ 1958年 ┃ 1989年 ┃85比57±% ┃89比57±% ┃ ┣━━━━━━━╋━━━━━╋━━━━━╋━━━━━╋━━━━━╋━━━━━╋━━━━━┫ ┃酯胶清漆 ┃T01—1 ┃ 2.64 ┃3.92 ┃ 5.80 ┃48.5 ┃119.7 ┃ ┃酯胶调合漆 ┃T03—1 ┃ 4.40 ┃4.68 ┃ 7.41 ┃6.4 ┃ 68.4 ┃ ┃酯胶磁化漆 ┃T04—1 ┃ 5.00 ┃5.00 ┃ 5.78 ┃ ┃ 15.6 ┃ ┃硝基外用磁漆 ┃Q04—2 ┃11.09 ┃6.64 ┃13.10 ┃-40.1 ┃ 18.1 ┃ ┃硝基漆稀释剂 ┃X—1 ┃ 4.80 ┃3.14 ┃ 5.25 ┃-34.6 ┃ 9.4 ┃ ┗━━━━━━━┻━━━━━┻━━━━━┻━━━━━┻━━━━━┻━━━━━┻━━━━━┛
建国初期,五、交、化商品经营业务基本在私商手里,地区差价一般偏大,多为20%以上,民用小五金有的高达42%。1953~1955年间,根据对私营商业利用、限制和改造的精神,按照“城城微利、城乡合理”,“扩大国营商业经营比重”的原则及1953年全国第四次物价会议精神,将五金、化工商IM电竞品分为两大类,交电商品划分为三大类,按产地(或口岸地)牌价加实际运杂费与调运期间合理利息和经营费,再根据对私商不同的政策要求,计加适当的地差利润。地差利润,五金商品第一类不加或加1%,第二类加2%;化工商品第一类不加或加0.5%,第二类加1~2%;交电商品第一类不加,第二类加1~2%,第三类在5%以内机动掌握。
1956年公私合营后,根据第五次全国物价会议精神,省商业厅重新确定了全省五、交、化地区差价。将城市和城乡两个地段,改为大中城市、中小城市和城乡之间三个地段,将五金交电商品各分三大类,化工商品分两大类。在两地牌价之间除加实际运杂费外,再加规定的综合差率(即差额利息、差额经营费、在途伤耗和地差利润)。
1961年经省人委批准,将全省各级市场五、交、化商品地区差价进行了全面调整,商品分类重新确定为二级站市场分三大类、三级市场分两大类。
┏━━━━━━━━━━━━━━━┳━━━━━━━━━━━━━━━━━━━━━━━━━━┓ ┃ ┃ 类 别 (%) ┃ ┃ ┣━━━━━━━┳━━━━━━━━┳━━━━━━━━━┫ ┃ 起 止 市 场 ┃ ┃ ┃ ┃ ┃ ┃ 一 类 ┃ 二 类 ┃ 三 类 ┃ ┣━━━━━━━━━━━━━━━╋━━━━━━━╋━━━━━━━━╋━━━━━━━━━┫ ┃省外产地—西安、渭南(五交) ┃ 1.5 ┃ 3 ┃ 4 ┃ ┃省外产地—宝鸡 ┃ 2 ┃3.5 ┃ 4.5 ┃ ┃省外产地—绥德 ┃ 2.5 ┃3.5 ┃ 4.5 ┃ ┃西安—渭南 ┃ 加运杂费 ┃0.5 ┃ 1 ┃ ┃西安—宝鸡 ┃ 0.5 ┃ 1 ┃ 1 ┃ ┃西安—绥德 ┃ 2.5 ┃3.5 ┃ 4.5 ┃ ┃西安—咸阳 ┃ 加运杂费 ┃ ┃ 0.6 ┃ ┃西安—周至、三原 ┃ 0.5 ┃ ┃ 1 ┃ ┃西安—礼泉、乾县 ┃ 1 ┃ ┃ 1.5 ┃ ┃西安—武功、眉县、扶风 ┃ 0.5 ┃ ┃ 1 ┃ ┃西安—铜川、耀县、富平 ┃ 0.5 ┃ ┃ 1 ┃ ┃西安—商县、洛南 ┃ 1.5 ┃ ┃ 2.5 ┃ ┃西安—丹凤、商南、山阳 ┃ 2 ┃ ┃ 3 ┃ ┃西安—汉中、略阳、宁强 ┃ 1.5 ┃ ┃ 2.5 ┃ ┃西安—安康、汉阴、 ┃ 2 ┃ ┃ 3.5 ┃ ┃西安—延安、志丹、清涧 ┃ 2.5 ┃ ┃ 3.5 ┃ ┃宝鸡—凤县、千阳、陇县 ┃ 0.5 ┃ ┃ 0.8 ┃ ┃渭南—大荔、蒲城 ┃ 1 ┃ ┃ 1.8 ┃ ┃绥德—榆林、佳县、靖边 ┃ 1 ┃ ┃ 2 ┃ ┃太原—神木、府谷 ┃ 1.55 ┃ ┃ 2.5 ┃ ┗━━━━━━━━━━━━━━━┻━━━━━━━┻━━━━━━━━┻━━━━━━━━━┛
1966年根据全国物委、商业部的通知,缩小了自行车、收音机地区差价。规定二级市场加3%经营费率,三级市场及农村只加运杂费,不加经营费。批零差价率定为自行车14%,收音机12%。并将全省地区差价分为四个片。1970年以后,晶体管收音机和新兴的电视机,都实行了全省统一零售价,按零售价分别加地区差率4%和3.5%。1976年12月,为了缩小地区差距,根据商业部精神,调整了五金、交电商品(自行车、收音机、电视机及无线电元器件除外)地区差价。将分类计加地区综合差率,改为不分商品统加2.5%经营费率(含利息、伤耗、费用,不加利润)。城乡差价只加运杂费,不加经营费。将多档次批零差率,简化为12%、14%、16%三个档次。
1982年9月,为解决产地进销差价偏紧,弥补不了商业费用的问题,综合费用由5%调整为7~10%。1984年9月,铁路运价调整,相应调整了部分商品销售价格。1985年4月,国务院有关部门通知,自行车、收音机、电风扇等三种供求缓和的产品,实行企业定价。